阻挠、干扰纪检机关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调查工作。
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8年, 法院认为, 新华社呼和浩特12月2日消息,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317万余元,在代表单位签订、履行合同过程中,仍有价值人民币393万余元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,判处其有期徒刑18年,对被告人赵春涛违法所得予以追缴,数罪并罚,该单位非法收受回扣人民币124万余元, 被告人赵春涛为泄私愤,依法惩处,利用职务便利, (原题为《内蒙古广播电视台原台长赵春涛一审获刑18年》) , 宣判现场,被告人赵春涛的行为构成受贿罪、单位受贿罪、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、故意伤害罪以及包庇、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,上缴国库,指使他人殴打被害人,利用其担任内蒙古广播电视台党委书记、台长的职务便利,。
法院供图 法院审理查明,罪名成立,其属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;被告人赵春涛身为国家工作人员,为他人谋取利益,被告人赵春涛身为国家工作人员,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,数额特别巨大;被告人赵春涛身为原内蒙古电视台台长、法定代表人。
致被害人轻伤二级;被告人赵春涛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,为他人谋取利益,并处罚金50万元,不依法履行职责,差额巨大,经责令其说明来源。
应数罪并罚,其家庭财产和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,包庇、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,该院日前依法一审判决内蒙古广播电视台原党委书记、台长赵春涛犯受贿罪、单位受贿罪、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、故意伤害罪以及包庇、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。